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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w必威西汉姆联官网-国家网信办加强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行业影响与合规路径

作者:小编 发布时间:2026-04-05 13:04:56 次浏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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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w必威西汉姆联官网-国家网信办加强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行业影响与合规路径

  近年来,随着人工智能、计算机图形学、深度学习等技术的快速迭代与融合应用,数字虚拟人产业迎来爆发式增长,从早期的娱乐、传媒领域,逐步渗透至政务服务、金融客服、教育教学、电商直播、文旅宣传、医疗科普等多元场景,成为数字经济时代极具活力的新兴业态。从技术形态来看,当前数字虚拟人已形成真人驱动、计算驱动两大核心模式,部分高端虚拟人不仅具备高度逼真的人类外貌、神态、肢体动作,还能实现自然流畅的语音交互、情感表达与逻辑应答,部分场景下已达到难以与真人区分的效果,极大提升了信息服务的效率与体验。

  从产业规模来看,数字虚拟人相关市场主体持续扩容,涵盖技术研发、内容制作、平台运营、商业应用等全产业链环节,大量科技企业、传媒公司、创业团队纷纷布局,推出各具特色的虚拟人 IP 与服务产品。在政务领域,多地推出虚拟政务专员,提供 24 小时在线咨询、政策解读、办事引导等服务,打破传统政务服务的时空限制;在金融领域,虚拟客服、虚拟理财顾问成为银行、保险机构的标配,有效降低服务成本、提升客户响应速度;在电商与直播领域,虚拟主播、虚拟带货达人常态化开展直播活动,实现全天候不间断带货,成为品牌营销的新载体;在教育领域,虚拟教师、虚拟助教辅助开展课程教学、作业辅导、个性化学习指导,丰富教育资源供给形式;在传媒领域,虚拟主持人、虚拟记者参与新闻播报、活动主持、内容采编,拓展媒体内容生产的边界。

  然而,在数字虚拟人产业快速发展、应用场景不断拓展的同时,行业乱象与合规风险也日益凸显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监管层面的高度重视。当前数字虚拟人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:一是身份混淆与误导风险,部分虚拟人形象、声音高度模仿特定自然人,且未进行明确身份标识,导致公众产生误认,甚至被用于虚假宣传、诈骗等违法活动,侵害公众知情权与合法权益;二是内容安全隐患,部分虚拟人传播的信息存在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宣扬不良风气、散布虚假信息、损害国家形象、丑化英雄烈士等问题,扰乱网络信息传播秩序;三是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漏洞,虚拟人制作、训练过程中,大量采集、使用自然人肖像、声音、生物特征等敏感个人信息,存在未经同意擅自使用、超范围收集、信息泄露、滥用等风险,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;四是伦理与法律边界模糊,虚拟人相关的版权归属、人格权保护、责任认定等法律问题尚未明确,部分主体借助虚拟人规避监管、逃避责任,开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;五是未成年人保护缺失,部分面向未成年人的虚拟人服务存在诱导消费、传播不良内容、影响身心健康等问题,未建立针对性的保护机制。

  数字虚拟人作为人工智能技术与数字内容产业融合的典型产物,其健康规范发展,关系到网络空间治理、公民权益保护、数字经济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。为有效破解行业乱象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,引导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沿着合法合规、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,国家网信部门立足行业实际与监管需求,启动专项治理工作,研究制定针对性监管规范,构建覆盖全链条、全流程的监管体系,为数字虚拟人产业行稳致远筑牢制度根基。此次国家网信办拟出台的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规范,是落实网络强国战略、完善人工智能领域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,也是回应社会关切、保障公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,标志着我国数字虚拟人行业正式进入规范化、法治化发展新阶段。

  国家网信办针对数字虚拟人应用乱象拟出台的《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立足我国网络治理与数字产业发展实际,以 “促进发展、规范秩序、保障权益” 为核心目标,构建起覆盖身份管理、内容规范、数据安全、隐私保护、责任划分、监督管理等全维度的监管框架,明确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行为边界,形成事前预防、事中监管、事后处置的闭环管理机制。该规范共设总则、服务规范、个人信息保护、内容安全管理、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等章节,核心监管细则可归纳为以下六大方面:

  规范首先清晰界定数字虚拟人的法定定义,明确其为 “存在于非物理世界,利用图形学、数字图像处理或者人工智能等技术,借助真人驱动或者计算驱动,模拟人类外貌,具备声音、行为、交互能力或者性格等特征的虚拟数字形象”,将各类符合技术特征与服务形态的虚拟人纳入监管范畴,避免监管盲区。同时明确适用范围,规定 “通过数字虚拟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” 的活动,均适用本办法,涵盖虚拟人研发、制作、运营、使用、传播等全链条环节,无论服务提供者位于境内还是境外,只要向境内公众提供服务,均需遵守规范要求。

  规范明确监管主体职责,国家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全国数字虚拟人服务治理与监督管理工作,电信、公安、文旅、卫健、市场监管、金融监管、广电、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,做好相关监管工作;地方网信部门及对应职能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管落实,形成 “中央统筹、属地管理、部门协同、权责清晰” 的监管体系。此外,规范强调数字虚拟人服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法律法规,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,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,不得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,为行业发展确立根本遵循。

  针对虚拟人身份混淆、误导公众的突出问题,规范构建全程化、强制性、显著化的身份告知与披露机制,从源头保障公众知情权与辨别权,杜绝虚假误导风险。核心要求包括:

  全程显著标识义务:自数字虚拟人服务开始,服务提供者、使用者及传播平台,必须在虚拟人展示区域全程持续显示含有 “数字人” 字样的显著提示标识,标识需清晰、醒目、易于识别,不得模糊、遮挡或擅自撤销,确保公众在接触虚拟人服务的第一时间即可明确其虚拟身份。该要求覆盖直播、短视频、图文交互、语音对话、线下展示等所有应用场景,杜绝任何形式的 “隐身”“模糊化” 处理。

  禁止相似形象误导:明确禁止使用与特定自然人高度相似的肖像、声音、神态、肢体动作等特征制作、使用虚拟人,严禁借助模仿公众人物、普通自然人形象谋取不当利益、开展虚假宣传或违法活动。对于基于真人形象开发的虚拟人,必须取得自然人本人的单独、明确同意,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、使用期限,不得超出授权内容进行篡改、滥用。

  全链条主体责任:压实虚拟人服务提供者、使用者、传播平台三方的身份告知责任,形成闭环管理。服务提供者负责虚拟人制作、上线阶段的身份标识与信息披露;服务使用者负责在应用、传播过程中保持标识完整、清晰;传播平台负责对平台内虚拟人服务进行审核,确保标识合规,对违规内容及时采取下架、阻断传播等措施。

  规范将内容安全作为监管核心,明确数字虚拟人服务的禁止性活动清单,严禁借助虚拟人传播违法违规、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,维护网络信息传播秩序。禁止从事的 8 类核心活动包括:

  生成、传播危害国家安全、荣誉和利益,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,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内容;

  宣扬、极端主义、历史虚无主义,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,开展非法宗教活动,宣扬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挑动群体对立的内容;

  传播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或者教唆犯罪,散布谣言,侮辱或者诽谤他人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;

  在虚拟人形象设计、服饰标识、活动场景、性格偏好中,含有损害国家形象的内容;

  歪曲、丑化英雄烈士等人物形象,捏造或者篡改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,将英雄烈士形象用于商业用途;

  按法律要求需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时,利用虚拟人绕过人脸识别、语音识别等身份认证机制;

  同时,规范要求虚拟人服务提供者建立内容安全审核机制,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人员与技术能力,对虚拟人生成、传播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核、事中监测、事后追溯,建立内容审核日志并留存不少于规定期限;对用户上传、生成的内容,需落实先审后发、实时巡查要求,发现违规内容立即停止传输、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,并保存相关记录向监管部门报告中国政府网。

  针对虚拟人领域个人信息采集、使用不规范的问题,规范严格落实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要求,构建全流程、高规格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,重点保护自然人肖像、声音、生物特征等敏感个人信息。核心规定包括:

  单独同意原则: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自然人敏感个人信息用于虚拟人建模、形象生成、场景构建、声音合成等活动的,必须取得自然人的单独同意,不得以概括同意、默认同意、捆绑同意等方式替代,且需以显著方式、清晰易懂的语言,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告知信息处理目的、必要性、对个人权益的影响、保存期限等事项。

  撤回同意与删除义务:自然人有权随时撤回个人信息使用同意,服务提供者收到撤回通知后,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个人信息,并在法定期限内彻底删除对应的信息数据、模型文件、训练素材等,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、复用、泄露相关信息。

  禁止非法加工与传播:严禁未经同意采集、加工、传播他人肖像、声音等信息制作虚拟人;严禁非法买卖、提供、泄露虚拟人制作、运营过程中收集的个人信息;严禁利用虚拟人技术对他人肖像、声音进行丑化、污损、篡改,侵害他人人格权。

  数据安全保障义务:服务提供者需采取加密、访问控制、安全审计、应急处置等技术与管理措施,保障虚拟人训练数据、用户交互数据、个人信息数据的安全,防范数据泄露、篡改、丢失、滥用等风险;涉及跨境数据流动的,需遵守国家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中国政府网。

  规范明确虚拟人服务全链条各类主体的合规责任,区分服务提供者、使用者、传播平台、技术支持者等不同角色,细化责任要求,杜绝责任推诿、监管真空。

  服务提供者核心责任:作为虚拟人研发、制作、运营的核心主体,需依法办理相关资质许可,建立健全身份管理、内容审核、数据安全、隐私保护、未成年人保护、应急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;保障虚拟人技术安全、内容合规,定期开展安全评估与风险排查;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,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与数据。

  使用者合规责任:虚拟人使用者(如企业、机构、个人)需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虚拟人服务,不得擅自篡改虚拟人身份标识、不得超范围使用、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活动;对自身使用虚拟人生成、传播的内容承担主体责任,落实内容审核与安全管理义务。

  传播平台管理责任:为虚拟人服务提供传播、展示、交互的网络平台,需履行平台审核义务,对入驻的虚拟人服务主体进行资质核验、合规审查;建立虚拟人服务白名单、黑名单制度,对违规虚拟人服务采取限制功能、暂停服务、下架处置等措施;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及时处理公众反馈的违规问题中国政府网。

  未成年人特殊保护:针对未成年人用户,规范要求虚拟人服务不得诱导未成年人消费、打赏,不得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;面向未成年人的虚拟人服务需设置青少年模式,限制使用时长、功能范围、交互内容,严禁虚拟人服务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

  规范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权限,包括现场检查、调阅资料、数据调取、责令整改、行政处罚等,要求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,开展日常巡查、专项整治、随机抽查,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。同时细化法律责任,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,依据《网络安全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采取警告、通报批评、罚款、责令暂停服务、吊销许可证、关闭网站等处罚措施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对拒不履行合规义务、情节严重的主体,实施联合惩戒,纳入信用记录,实施行业禁入;对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,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;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的,依法给予处分,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。此外,规范设置过渡期与配套细则,明确办法正式实施前已开展的虚拟人服务,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合规整改,确保平稳过渡、有序规范。

  国家网信办拟出台的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规范,是我国首个针对数字虚拟人领域的专项监管制度,既立足当前乱象整治,又着眼行业长远发展,将对数字虚拟人产业的技术研发、商业应用、市场格局、行业生态产生全方位、深层次影响,推动行业从 “野蛮生长” 转向 “规范提质” 的高质量发展阶段。

  规范的出台将大幅抬高数字虚拟人行业的准入门槛与合规成本,倒逼行业主体加快合规升级,推动市场资源向合规能力强、技术实力优、运营规范的头部企业集中,加速行业洗牌与优胜劣汰。一方面,大量小型工作室、创业团队因缺乏合规投入能力、技术审核能力、风险管控能力,将面临整改淘汰或被并购整合的局面,尤其是此前依赖 “模仿真人、无标识运营、违规采集信息” 等模式盈利的主体,将直接触碰监管红线,失去生存空间;另一方面,具备完善合规体系、自主技术研发能力、全链条风控能力的正规企业,将凭借合规优势获得更多政策支持、市场信任与商业机会,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。

  短期来看,行业可能出现业务收缩、项目暂停、整改调整的波动;长期来看,合规监管将净化市场环境,遏制恶性竞争、违规牟利行为,引导行业回归技术创新、内容优质、服务规范的良性发展轨道,提升整个产业的规范化水平与核心竞争力。

  规范将直接引导数字虚拟人技术研发与产品设计的方向,从 “追求高度逼真、混淆真人” 转向 “合规标识、特色创新、安全可控” 的路径。在技术研发层面,企业将加大身份标识技术、内容安全审核技术、个人信息保护技术、数据安全技术的研发投入,研发适配监管要求的虚拟人制作系统、内容监测系统、隐私防护系统,确保技术本身内嵌合规属性;在产品设计层面,虚拟人形象设计将更加注重原创性、独特性,减少对真人形象的模仿,突出差异化 IP 特色;交互功能设计将强化内容安全过滤、未成年人保护、用户身份辨别等模块,合规成为产品设计的核心考量因素。

  同时,规范将推动虚拟人技术向安全、可控、可追溯方向发展,比如研发可自动添加身份标识的生成技术、可实时监测内容合规性的 AI 审核技术、可保障数据安全的加密存储技术等,技术创新将围绕合规需求与用户权益保护展开,避免技术滥用带来的风险中国政府网。

  规范对虚拟人商业应用场景的合规边界作出清晰界定,将遏制违规应用、规范合法应用,同时释放更多合规化的市场空间。此前存在的虚拟人虚假宣传、诈骗、诱导消费、非法商用等违规应用场景将被全面整治,相关商业模式被彻底取缔;而政务服务、金融合规服务、正规教育、合法传媒、文旅宣传、医疗科普等合规场景,将因监管规范、环境净化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。

  例如,政务虚拟人因服务公共利益、合规性强,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与落地机会;金融领域虚拟客服、虚拟顾问在严格落实合规要求后,将更受金融机构与用户信任;电商直播领域的虚拟主播,在规范标识、真实宣传后,将成为品牌合规营销的重要载体。此外,规范将推动虚拟人应用从 “流量导向” 转向 “价值导向”,更加注重服务质量、用户体验与合规安全,催生更多符合监管要求、契合市场需求的创新应用场景与商业模式。

  规范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、维护用户知情权与隐私权为核心,通过严格的身份标识、隐私保护、内容安全、责任追究等制度,有效解决用户关心的 “虚拟人身份难辨别、个人信息被滥用、内容安全无保障” 等痛点问题。用户在接触虚拟人服务时,可通过清晰标识快速辨别虚拟身份,避免被误导、欺诈;个人信息采集、使用得到严格规范,隐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;内容传播合规可控,不良信息、虚假信息得到有效遏制。

  随着用户权益得到更充分保护,公众对数字虚拟人行业的信任度将显著提升,为行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用户基础。同时,规范将推动行业形成 “合规经营、用户至上” 的发展理念,促进虚拟人服务与用户之间建立健康、可信的互动关系,推动行业从 “技术驱动” 向 “技术与信任双轮驱动” 转变。

  数字虚拟人是数字经济、人工智能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规范的出台填补了该领域的监管空白,完善了我国人工智能、数字内容领域的治理体系,与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形成衔接配套,构建起覆盖技术、内容、数据、权益的全方位监管网络中国政府网。

  规范的实施将有效防范数字虚拟人领域的系统性风险,维护网络空间安全与数字经济秩序,为数字虚拟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;同时,规范坚持 “规范与发展并重”,在明确底线的同时,为行业创新预留空间,鼓励合规前提下的技术创新、应用创新、模式创新,推动数字虚拟人产业更好融入数字经济发展大局,成为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、催生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力量。

  面对即将落地的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规范,行业各类主体需提前谋划、主动对标、全面整改,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,确保各项业务符合监管要求,实现合规经营与可持续发展。结合规范核心要求,不同主体的合规落地路径与操作要点如下:

  作为合规第一责任主体,虚拟人研发、制作、运营企业需从制度、技术、人员、管理四方面构建全流程合规体系,覆盖从研发设计到运营服务的全链条环节。

  完善合规制度建设:制定《虚拟人身份标识管理办法》《内容安全审核细则》《个人信息保护制度》《数据安全管理制度》《未成年人保护细则》《应急处置预案》等内部合规制度,明确各部门、各岗位的合规职责,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全流程中国政府网。

  落实身份标识合规:在虚拟人制作系统中嵌入自动标识功能,确保所有虚拟人上线后,在展示界面、交互界面、直播画面等所有可见区域,全程显示清晰、醒目的 “数字人” 标识,标识样式、位置、大小符合监管要求,不得擅自取消、遮挡、模糊;建立标识管理台账,记录所有虚拟人标识设置、变更情况。

  强化内容安全管控:组建专业内容审核团队,配备 AI 内容审核系统,对虚拟人脚本、生成内容、交互内容、传播内容进行三级审核(初审、复审、终审);建立违规内容关键词库、样本库,实现实时监测、自动拦截;建立内容审核日志,留存审核记录、处置记录不少于 6 个月中国政府网。

  严格个人信息保护:梳理虚拟人制作、运营中涉及的个人信息采集、使用场景,制定个人信息处理清单;采集敏感个人信息时,通过书面、电子等形式取得单独同意,制作清晰易懂的告知书,明确信息处理细节;建立信息撤回、删除机制,收到用户撤回申请后,24 小时内完成停用、删除操作,并留存记录;采用加密技术存储个人信息,限制内部人员访问权限,定期开展数据安全审计中国政府网。

  规范形象设计与使用:所有虚拟人形象、声音坚持原创设计,避免与特定自然人高度相似;基于真人授权开发的虚拟人,签订规范授权协议,明确授权范围、期限、用途,严禁超授权使用;建立形象审核机制,杜绝损害国家形象、丑化英雄烈士、违背公序良俗的虚拟人形象上线。

  加强人员合规培训:定期组织研发、运营、审核、客服等岗位人员开展合规培训,学习监管规范、内部制度、操作细则,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;建立合规考核与奖惩机制,将合规表现纳入员工绩效考核,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。

  开展合规自查与整改:对照监管规范,全面排查现有虚拟人产品、业务、管理中的合规漏洞,建立问题清单、整改清单、责任清单,明确整改时限与措施,确保在规范正式实施前完成全面整改;定期开展合规自查评估,形成自查报告,主动配合监管部门检查。

  使用虚拟人开展业务的企业、机构、个人(如电商商家、媒体机构、企业客服、政务部门等),需严格履行使用者合规义务,规范使用行为、落实内容责任。

  选择合规服务主体:选用具备合法资质、合规运营的虚拟人服务提供者,签订合规服务协议,明确双方合规责任,要求服务方提供合规证明、标识设置说明、内容安全保障承诺。

  保障身份标识完整:在使用虚拟人开展直播、短视频、交互、展示等活动时,不得擅自修改、遮挡、删除虚拟人身份标识,确保标识全程清晰可见;对虚拟人画面进行剪辑、二次加工时,保留标识完整性。

  落实内容审核责任:对使用虚拟人生成、传播的所有内容(如直播话术、短视频脚本、交互文案、宣传素材等)进行事前审核,确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,严禁传播违规内容;建立内容使用台账,记录内容发布时间、平台、内容概要等信息中国政府网。

  规范商业应用行为:借助虚拟人开展商业宣传、带货、营销时,坚持真实、合法、诚信原则,不得虚假宣传、夸大功效、恶意诱导消费;涉及未成年人的应用场景,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规定,杜绝诱导未成年人打赏、消费。

  配合平台与监管管理:遵守传播平台的虚拟人管理规则,接受平台合规审核;发现虚拟人服务存在违规问题时,及时停止使用并向服务方、监管部门反馈;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,如实提供相关材料。

  为虚拟人提供传播、展示、交互服务的网络平台(如短视频平台、直播平台、社交平台、政务服务平台等),需落实平台主体责任,构建虚拟人服务审核、监测、处置全流程管理机制中国政府网。

  建立入驻审核机制:对申请入驻平台的虚拟人服务主体、使用者,进行资质核验、合规审查,要求提供营业执照、服务资质、合规承诺、虚拟人身份标识说明、内容安全保障方案等材料,严禁不合规主体入驻。

  强化内容与标识审核:对平台内虚拟人展示内容、身份标识进行实时审核,利用 AI 技术 + 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,监测标识是否合规、内容是否违规;建立虚拟人服务白名单、黑名单,对合规主体提供便利,对违规主体限制入驻、下架服务中国政府网。

  健全巡查处置机制:安排专人开展平台内虚拟人服务日常巡查,建立违规预警、快速处置机制;发现虚拟人无标识、标识模糊、内容违规等问题,立即采取下架、限流、暂停服务、封禁账号等措施,保存相关记录并向监管部门报告。

 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:在平台显著位置设置虚拟人违规投诉举报入口,明确举报流程、处理时限,及时受理、核查、处置公众举报的违规问题,反馈处理结果,接受社会监督中国政府网。

  配合监管部门工作:建立与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,及时上报平台内虚拟人服务合规情况;按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数据、资料,协助开展违规行为调查、处置工作。

  国家网信办加强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,并非限制行业发展,而是通过规范秩序、防范风险,为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。随着规范落地实施与行业合规升级,数字虚拟人产业将迎来更健康、更可持续的发展阶段,技术创新更趋理性、应用场景更趋规范、市场生态更趋完善,逐步成为数字经济领域的核心增长点之一。

  从技术发展来看,未来数字虚拟人将朝着更智能、更安全、更具特色的方向演进,AI 驱动技术、情感交互技术、多模态融合技术、合规管控技术将成为研发重点,虚拟人将具备更强的自主交互能力、情感理解能力、内容生成能力,同时内嵌合规安全属性,实现 “智能与合规并重”中国政府网。

  从应用场景来看,数字虚拟人将深度融入千行百业,在政务服务、智慧城市、智慧教育、智慧医疗、金融科技、文旅文创、工业制造等领域形成规模化应用,成为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载体;同时,面向个人用户的虚拟人助手、虚拟陪伴等产品,将在合规前提下丰富个人数字生活,满足多元化需求。

  从行业生态来看,合规将成为行业共识与核心竞争力,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、企业合规、社会监督的多元治理体系将逐步完善;行业协会、标准化组织将加快制定虚拟人技术标准、服务标准、合规标准,推动行业规范化、标准化发展;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将进一步加强,聚焦合规技术研发、伦理规范研究、应用场景创新,推动产业迈向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。

  为推动数字虚拟人行业在合规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,提出以下建议:一是企业层面,坚持合规先行、创新驱动,将合规融入企业发展战略,加大合规投入与技术研发,打造合规合规、优质、特色的虚拟人产品与服务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;二是行业层面,加快组建行业协会,制定自律公约、行业标准,开展合规培训、经验交流、行业评估,推动企业自律、行业自治;三是监管层面,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,完善配套细则与监管机制,加强政策解读与指导,为企业合规整改提供支持,同时鼓励合规创新,培育行业发展新动能;四是社会层面,加强宣传普及,提升公众对数字虚拟人的认知与辨别能力,引导公众理性使用、监督举报违规行为,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。

  数字虚拟人作为人工智能技术与数字经济融合的创新产物,为信息服务、产业发展、社会生活带来了全新变革与机遇,但其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的监管与有序的生态。国家网信办加强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,拟出台专项规范,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、回应社会关切、完善网络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,既划定了合规底线、整治了行业乱象,又为行业创新发展预留了空间、指明了方向。

  对数字虚拟人全行业而言,合规是生存之基、发展之本,唯有主动对标监管要求、全面落实合规义务、加快转型升级,才能在规范化浪潮中站稳脚跟、赢得未来。相信在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、企业合规、社会监督的共同发力下,我国数字虚拟人产业必将摆脱乱象、走向规范,实现技术创新与合规发展的良性循环,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、网络空间天朗气清、公民合法权益保障贡献重要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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